昨晚檢查網路,發現今天還要去,想想可能是大案子才需要如此做吧?
同樣的準時到達,同樣的上百人到場,同樣的影片介紹,和一些同樣的笑話。。。已經不好笑了。
第一位法官要了 32 位的陪審員。之後第二位法官要了 80 位的陪審員,需要到 80 位嗎?一定是什麼重要的案子!就這樣被叫了名字。
花了點時間”整隊”帶進法庭,同樣的法官介紹自己和雙方的律師,簡單的介紹這個案子;一位性暴力捕食者 (violent sexual predator),醫生認為他已經恢復,可以回到社會過正常人的生活。
這一次直接發四頁的問卷,要求大家回答問卷上的問題;比如是否結婚,有沒有小孩,工作,教育程度,對於一些事情的看法等,寫完後便可以去午餐,下午再回來。寫完問卷,站了起來一看,我是最後一個”交卷”的。
一直等到下午三點,法官秘書終於出現,開始叫號碼。被叫到號碼的就可以免除 Jury Duty 的職務回家,其他的人必須要留下來,做更進一步陪審員的篩選。聽到自己的號碼被叫到,留下號碼牌回家了。
聽到案件的時候,就已經知道自己是絕對不會被選上,果然沒有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