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的男朋友

記得幾十年前帶女朋友到姑姑家過夜,姑姑並不是很高興我帶女朋友到她家,我們還沒有結婚她覺得這樣對孩子的身教很不好。

孩子週末想帶男朋友來家裡過夜,我立即想到的就是姑姑當年說的那段話。心頭一悸,我碰到了同樣的狀況,想到的也是擔心孩子兄弟姊妹的身教。

二十一歲已經和太太同居,我對這種事一直是保持著開放的態度。尤其孩子十八歲後,法律上已經是管不著他們,我們教的只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。

太太覺得不妥,但他已經是成年人,就讓他自己決定該怎麼做,我們當初不也是這樣過來的。

想起 2005 年的電影 Guess Who,2009 年的電影 Proposal,其它同樣情境的電影,這似乎沒有一定的答案。

從溫哥華回來的那天,孩子和男朋友在客廳電視前討論工作…,晚上他們倆在孩子的房間裡睡覺。早上孩子的男朋友主動到廚房,看看是否有什麼可以幫忙的。

一切都是全新的體驗和學習。

回到當初姑姑家過夜的那個經驗,也因為姑姑的那段話,似乎再也沒有去過姑姑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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