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心情] 同居三十年

當 1991 年春季學期就讀的州立大學英文課被當,就算重讀也不一定會過(老師把我們一群人從課堂裡抓出來)。因此 1991 年 7 月決定轉學到女朋友就讀的社區大學,開始三十年住在一起的生活。而去法院公證結婚,則是六年以後的事。

絕大多數的人會從公證或迎娶的那一天計算婚姻的日子,可是這無法完全訴說我和她一起生活的日子。公證結婚的那一天只是過去三十多年來的其中一天,所謂結婚後的生活早在當初住在一起時就已經開始。掛著彼此的名字一起租公寓,水電帳單,和共用的銀行帳戶等等,而結婚證書只是眾多證明文件的其中一張。事實上,當那一天在法官辦公室公證結婚之後,我們兩個人只是去餐館吃頓晚餐,並沒有宴客,或蜜月旅行,甚至新婚之夜。夫妻之合早已經在做了,而且第二天還要上班呢!

剛開始的前三個月,我們和另一位香港學生合租一個公寓,他自己一個房間,而我和女朋友在另一個房間。後來由於火災燒了居住的公寓,我和她決定自己租地方。

很多方面,兩個人的習慣是天壤之別。我的生活是一板一眼的,幾點起床,運動,吃飯和睡覺是固定的。她的生活是較隨性的,準備好就是。剛住在一起時,兩個人可以為小事吵得很兇動氣。後來發現,吵架只是學習了解的方式之一,對事不對人也沒有必要放在心上。一起生活,慢慢的學習就是尋找那個平衡點。

平常日當我睡覺時,她會儘量地保持安靜。等到我睡著後,她再打開她的電視和音樂。而週末我就讓她做她想做的事,雖然吵到睡眠,至少明天不用上班。

來自泰國的她吃東西當然要辣,而我是不吃辣的。我吃不慣她的泰國口味,她不喜歡我的台灣味。因此如果她想吃點辣的,她會先煮一個不辣的並拿出大半,然後再把剩下的加上辣椒,而我也漸漸的習慣吃點辣的食物。

她喜歡嘗試各種不同的食物,可是每一樣都只想吃一點點,剩下的都是我負責吃完。三十年來,我習慣吃她的食物,體重也增加了近一百英鎊。在台灣,近百公斤的體重絕對是個胖子。在美國,還好我只是個平均值。

我總覺得她像是我父母親的那一輩。她的家庭加上她總共有六個兄弟姊妹,我父親有八個兄弟姊妹,母親有六個兄弟姊妹。而在我這一輩的台灣環境,絕大多數的家庭都只有二至三個孩子。很多生活上的想法 ,她和我父母親的觀念反而更加的接近,我時常覺得是和父母親那一輩的人生活在一起。

三十年說長不長,說短不短的日子真的是轉眼飛逝,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日子,兩個人竟也這樣的從床頭吵床尾和中磨合出來。原本以為三十年的同居生涯應該有些感觸,可是想來想去也沒有什麼的特別。兩個人溶入彼此的生活,她是我生活上的伴侶,彼此相互依賴,相互退讓一天天過日子,養大了孩子,也慢慢的變老。

看看舊照片上兩個人的合照,比較現在的彼此。感謝太太一路走來的不離不棄,感謝您把整個青春給了我,這個家,和我們的孩子。在這個熟年離婚盛行的年代,希望我們能夠一路牽手的走到終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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